湘水集团坚持“严”的主基调 推动监督有效落实

时间:2021-01-21 16:30:00来源:湘水集团
分享到

湘水集团自2020年6月挂牌运营以来,坚持“严”的主基调,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。集团运营初期,成立集团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,统筹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构“监督保障执行,促进完善发展”职能作用,确保集团国有资产不流失,政治生态风清气正。

政治监督有实效。坚持把加强政治建设作为监督重点,加强对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,突出强化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做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,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。特别是坚持政治紧跟和监督常态化,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和统筹发展措施取得实效,“内防扩散、外防输入”取得重大胜利。2020年,督促抓好扶持、优惠政策落实,集团享受政策优扶资金3200余万元。今年以来,根据形势变化及新要求,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领导机制,制订最新疫情防控措施,完善境外机构疫情防控方案,落实防控责任,目前,集团系统及境外机构无1例疫情感染和疑似病例。同时,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,对扶贫工作及“回头看”开展多轮监督,集团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为0,未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。

重组融合有保障。湘水集团把纪律要求融入集团重组整合与融合发展全过程,重预防、强监督,重程序、立制度,相互协调,有机贯通,实现监督全过程、全覆盖。为防范因重组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,湘水集团聚焦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过程,坚持监督前移,超前部署安排,对所属各单位进行全面督查,通过现场调研、谈心谈话等方式,及时摸清干部职工思想动态,正确引导负面舆论,确保集团干部职工思想稳定。为规范有序开展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竞聘上岗工作,明确竞聘工作纪律要求,坚决把好选人用人关,强化对集团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。集团运营初期,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经由集团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研究决策,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,确保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有效监督。成立制度建设领导小组,全面开展制度体系建设,初步形成权责清单和133项制度。通过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资产监督方法,强化责任落实,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及难点、遗留问题解决取得实效,有效防范化解风险,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。

重点监督有创新。通过OA系统加强合同签审、合同支付、工程变更等关键环节监督;签订《廉政合同》,实行“双合同”制;建立“互联网+监督”廉洁风险防控系统,采取“随机督查+驻点监督”方式加强项目监管。2020年,集团水运投纪委参加75项招标采购现场监督,30次竞争性谈判现场监督;工程变更66次;水利投纪委对工程招投标、设备物资采购等重点方面开展监督63次(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30余次),均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。今年以来,压实重点领域监督责任,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及招投标工作分级分层监督,同时强化管理效能及履职尽责情况监督。

执纪问责有突破。注重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结合,持之以恒纠“四风”,持续推进作风建设,加强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执纪,扎实开展境外腐败专项治理工作,守住未发生系统性廉洁风险底线。坚持挺纪在前,预防在先,抓早抓小,建立廉政档案与廉政谈话档案,落实廉政谈话制度,集团各级党组织、纪检监察机构加强谈话提醒,有效运用“四种形态”。2020年,集团加大查处力度,全年交办、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均办结;立案2件,开除党籍、行政撤职1人,党内严重警告、行政职务降级1人。同时,坚持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加强容错纠错机制落实。

责编:

来源:湘水集团